{"rows":[{"id":16293,"identifier":"138545","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訂頒「馬祖歷史文物館開放管理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馬祖歷史文物館（現馬祖民俗文物館），為馬祖第一座博物館。1974年（民63年）由軍方移撥清水村庫房給連江縣政府興建二層水泥建築做為展示空間，1975年1月22日的《馬祖日報》紀載了當時馬祖歷史文物館的開放時間、參觀民眾的規範。</p>\n<p>為宏揚馬祖的歷史文物，適時提供防區軍民及來賓參觀，以顯示馬祖的軍經建設之實況，1975年（民國64年）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訂頒「馬祖歷史文物館開放管理辦法」，茲摘誌如下： 一、開放時間：除每逢星期例假及國定假日全天開放（上午八點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點三十分至四點三十分），不定期開放時間，可應各部隊、機關、社團及外賓要求，予以適時開放。 二、前往參觀人員應共同遵守事項： （一）服裝整齊及不得大聲喧嘩。 （二）參觀人員應維護內外清潔，不得亂拋紙屑煙蒂等雜物。 （三）參觀中對館內的文物應妥加愛護，不可塗抹及沾污或搬動陳列物品。 （四）團體參觀時，講指派帶隊人員，以維持良好秩序。 （五）各界要求不定期開放時，應於前一日以公文或電話、口頭向防衛部政二科提出。</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CDA63677-7D1F-4282-93E0-82F316843642","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34:04.804","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4073134e-3ef7-4589-8940-6a3f9d2e4fc7/bfcedb61-5cf7-4ab3-bdc1-a871ac4f67ca.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夏超","馬祖","馬祖日報","馬祖歷史文物館","連江縣","戰地政務","歷史文物"],"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45"},{"id":16296,"identifier":"138546","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政府頃飭地區各級學校配合教學訓導加強禮儀教育及假日消除髒亂之要求-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遵照政委會秘書長之建設地區成為「禮貌的馬祖」與「整潔的馬祖」等指示，根據馬祖日報64年2月26日報導指出，1975年（民國64年）連江縣政府飭各級學校應立即策訂實施辦法，配合教學訓導各項活動，加強學生禮儀教育，並利用假日，參與消滅髒亂的工作。並且求各級學校，於每一學期結束前，將實施的情形向縣政府報核。</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E80326B8-3122-4C45-A6BF-B2D15F275B52","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34:23.183","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4fc6fcac-a646-4d2c-bb1f-3f6e69bdb89e/連江縣政府頃飭地區各級學校配合教學訓導加強禮儀教育及假日消除髒亂之要求.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馬祖","馬祖日報","張佐鵬","教化","連江縣","學校","整潔衛生"],"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46"},{"id":16299,"identifier":"138547","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修訂官士兵休假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根據《馬祖日報》65年4月20日的報導指出，1976年（民國65年）「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修訂官士兵休假辦法，並奉司令官核定，自1976年5月1日起實施，詳細辦法發至各單位遵照。修訂後的新休假辦法，探眷範圍擴及父母，即放寬有眷無配偶服志願役的官士兵以及服義務役已婚的官士兵特殊事故、事假、探親假。新休假辦法自5月1日起，按各單位人數比例實施，由各守備區指揮官，在限定名額內自行批決運用。 防衛部希望獲准休假人切實遵守規定，如違者依新辦法處分。無故逾假一班船者各記過一次，官士並扣探眷假，士兵補服現役，逾假兩班船者，一律交軍法法辦。續假人員，不足一班船者，仍以一班船計，並且續假人員返防銷假時，必需要附有效證件，否則將以逾假論處。」</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0F09BAAF-E1C0-4A2E-BDC4-D4E621C4EF3B","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35:11.676","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22edf809-9a9b-4228-b133-197c8901b3f4/a2f359b4-d599-4b49-acf7-eec736e98585.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官兵休假","馬祖","馬祖日報","探親假","梁鳳彩","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47"},{"id":16308,"identifier":"138557","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取締匪偽物品辦法」第七條條文修正頒佈-馬祖日報","description":"<p>取締匪偽物品辦法於1966年（民國55年）11月10日由國防部轉頒，同年11月23日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公布。該辦法於1977年（民國66年）頒布修正第七條條文，《馬祖日報》66年7月23日有該辦法第七條條文修正內容：「如有經銷、販賣匪偽物品之情事，除經查明其來源，應依第五條規定處理者外，由警察機關依違警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一款及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予以處罰，並沒收其物品。前項沒收之物品，警察機關應即呈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處理。」</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8CE666F5-B8A2-4426-B810-297BD5E62EA7","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39:52.054","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9c9897e9-6c7b-4da8-8791-4d5e9f7be87b/7d290568-af43-420d-94a6-af29c8ecef19.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取締","匪偽物品","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管制","鄭為元"],"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57"},{"id":16311,"identifier":"138558","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政府配合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防區駐軍實施「守法宣導月」並訂頒實施規定-馬祖日報","description":"<p>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防區駐軍於1977年（民國66年）9月1日全面實施「軍紀教育月」，連江縣政府為普及法律知識，完成地區法治建設，特飭各機關學校、民眾團體，配合實施「守法宣導月」並訂頒實施規定。《馬祖日報》66年9月1日記載相關規定如下：「連江縣政府規定於守法宣導月實施期間之執行事務包含： 一、各機關、學校、社團大門前及各村重要街道，均應懸掛紅布白字書寫之「守法宣導月」橫額一幅，並在駐地附近及通衢要道張貼標語，以擴大宣傳。 二、舉辦公教人員「守法」論文比賽，各單位（不含各村）至少應選寫一篇，限九月二十日前送自衛總隊輔導室，由縣政府組成小組評審。 其評分標準為：內容佔百分之六十，結構佔百分之十五，修辭佔百分之十五，書法佔百分之十。 寫作題目：一、如何完成地區法治建設。二、如何做好機關、社會守法、重紀工作。三、如何根絕走私漏稅。四、如何戢止賭風。 作品以二千至三千字為原則，文體不拘，內容力求具體充實。第一名獎金三百元、第二名獎金二百元、第三名獎金一百元，佳作三篇，每名贈送紀念品乙份。 三、地區各級學校，亦將遵照縣政府的指示，舉辦學生「守法、重紀」演講比賽，演講題目如下： 高中：一、現代、國民對「守法重紀」應有之認識。二、「守法、重紀」與社會大眾的關係。三、「守法、重紀」應如何由自身做起。 國中：一、如何「守法、重紀」。二、我們對「守法、重紀」應有的認識。三、對法律應有的看法。 國小：一、我們對法律的認識。二、法律的重要性。三、我怎樣「守法、重紀」。 演講比賽評分標準：內容佔百分之六十、儀態佔百分之十五、口齒佔百分之十五，時間佔百分之十，並限二十四日前辦理完畢。 四、連江縣政府與馬祖日報聯合舉辦民眾「法律常識有獎徵答」，由馬祖日報自9月1日至22日每週一、四刊出有獎徵答題目，民眾自行裁下徵答欄填答，或裁製同徵答欄相同大小白紙填寫答案，並書明姓名、年齡、住址，於9月24日前送交村辦公室，彙送所屬鄉公所。 鄉公所應於9月23日前將所收應徵答案評分完畢，並視獎品數量，擇優抽籤決定中獎人，自行頒獎。 五、縣府並且舉辦法律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妨害公務與偽造文書之罪質、傷害、買受軍品、侵佔與妨害家庭等罪之防止與處罰，竊盜、賭博及走私之懲治。 六、凡自衛隊員，以及公教員工與年在十六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之民眾，均須接受教育。」</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5AFB8C01-1AA1-48EB-A19E-5D04E258EC66","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40:45.464","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5ae9cb57-1520-47a4-a194-29571208d70d/連江縣政府配合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防區駐軍「軍紀教育月」實施「守法宣導月」並訂頒實施規定.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守法宣導","李明萱","軍紀教育","馬祖","教育宣導","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58"},{"id":16313,"identifier":"138559","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為全面推行排球運動策訂輔導講習實施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根據馬祖日報64年8月8日報導指出，為鍛練官兵強健體魄，發揮團隊精神，增強戰力，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決定全面推行排球運動，推行項目包含排球活動及配合小型康樂實施遊戲活動。1975年（民國64年）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策訂輔導講習實施辦法，該辦法重要內容如下： 一、各一級單位選派人選參加講習，然後赴各基層及據點示範演練，以培養官兵興趣。 二、各單位應按照防衛部所示的時間，逐級舉辦競賽，掀起活動高潮。</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E8485230-8FFF-447B-BA45-737AAB258E49","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41:25.242","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04f41180-491f-4eaf-a98d-7d55095a5b27/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為全面推行排球運動策訂輔導講習實施辦法.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馬祖","馬祖日報","康樂活動","排球","梁鳳彩","連江縣","遊戲"],"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59"},{"id":16316,"identifier":"138560","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制訂介壽商場管理委員會相關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輔導地區優秀青年及清寒子弟升學，1972年（民國61年）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針對支用中山獎學金及清寒助學基金興建之介壽商場，設立管理委員會並制訂相關辦法，俾有效運用商場收益。根據馬祖日報61年10月22日報導指出，該辦法針對介壽商場各租賃繳納押租金及租金之保管與運用規定如下： 一、押租金二十一萬五千元，如數存入臺銀馬祖分行專戶，以孳息累積沖回商場建築工程費。 二、租金全年為二十一萬二千元，以百分之六十撥充各國民中學清寒學生助學金，百分之二十撥充中山獎學金及國民中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百分之二十充回工程費及維護費。 針對獎助學金評審權責及申請資格亦作詳盡規定： 一、清寒助學金經核准救濟戶學生為優先，但其學業成績必須達六十五分以上，操行乙等者。如有餘額給予一般清寒成績優秀學生。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每一班級品學兼優第一名學生，其學業成績必須在八十五分以上，德體群三育成績甲等者。 三、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各國中應於每學期始學校十五日內，將上學期優秀學生成績，連同申請名冊向政委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7B32E014-53FE-4A4C-AE8E-E5569B83121D","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41:50.432","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8fe1a68d-ef86-4438-bc8e-54d7be188361/4ef3c85a-5991-426f-bf86-97d2a31f03f8.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中山獎","介壽商場","苟雲森","馬祖","馬祖日報","清寒助學","連江縣","獎學金"],"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0"},{"id":16319,"identifier":"138561","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正式核定馬祖地區中等學校教員聘（派）用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穩定中學教育人事及提高教育效果，1972年（民國61年）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正式核定馬祖地區中等學校教員聘（派）用辦法。根據《馬祖日報》民國61年11月5日報導指出，「今後地區中等學校教員之聘（派）用，除保送國立師範大學及高雄師範學院就讀畢業生分發返鄉任教外，餘概由校長遴選合格人員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再由學校正式任用。但聘用資格，以大學院校畢業生為優先。 該辦法重點內容條列如下： 一、今後中學教員初聘任期，以一學期為原則，爾後續聘任期則為一學年。 二、中等學校教員因故須辭職者，以在寒暑假期間開始十五日內辦理為原則，於奉准後由學校發給離職證明書，在下學期三月底前，上學期九月底前離職者，除特殊原因呈奉核准者外，其薪俸支至一月或七月底為止。中等學校續聘教員，應於每學期始學前到校，如於開學後延誤一班船期到校者，予以解聘。 三、中等學校教員倘無故被解聘，得聲敘理由，呈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明核辦。而教員在聘約有效期間，違約離職者，政委會將報請教育部轉知全國各教育機關不予聘用。 四、經馬祖政委會保送國立師範大學及高雄師範學院就讀的畢業生，必須遵照規定回地區服務四年，如服務未滿四年離職者，除向保證人加倍追回就讀一切公費待遇外，並呈報教育部轉知全國各教育機關不予聘用。 五、中等學校教員在學期中除婚喪病假外，其他事假應檢送足資證明，非本身處理不可之證件憑核。 六、顧及地區特殊，對今後新教員核准試用者，准發給戰地中等學校教員加倍及專業補助費，但眷補及房租津貼在未奉准正式聘用前，不得支領。」</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E28B0215-57E4-4E76-A5A4-47780ED40ABF","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42:17.32","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c1044d32-c05b-42b8-be84-05abb4f5fc6b/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正式核定馬祖地區中等學校教員聘（派）用辦法.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中等教育","地方師資培養","保送","苟雲森","馬祖","馬祖日報","教員聘用","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1"},{"id":16322,"identifier":"138562","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政府訂頒國民小學教員服務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健全國校人事，提高教育效果，連江縣政府於1972年（民國61年）年訂頒國民小學教員服務辦法。根據《馬祖日報》民國61年11月9日報導指出，該辦法內容如下：「 一、本地區保送接受專業教育之人員，服務年限如下： （一）師專國小資科（含五專）畢業者，服務三年。 （二）師專（金門中學）特師科畢業者，服務三年。 （三）普通師範科畢業者，服務二年。 二、凡是不返回地區服務者，除加倍追賠在學一切公費外，並將呈報教育部轉知原就讀之學校停發畢業證書。 三、各學校教員如須辭職或請調學校者（限調連江縣所屬各國民小學），均於暑假期中辦理，每屆學期終了前，由各國校校長徵詢教員服務志願，於放假前五日將請求辭職或調校之教員一次報核。 四、本辦法實施後，各學校開學後，教員不得有中途辭職或調校之請求，以免荒廢學生學業。如有擅自離職者，除追扣其本學期薪俸外，並呈報教育部轉知各教育機關不予任用。 五、各學校教員如在學期中因病請辭者，必須檢附公立醫院之證明呈核。如有偽證情事發生，予以議處，並追查所屬校長轉報失實之責任。」</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6D9B3BC8-B7DD-4C5A-9527-6C057BE13F43","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42:40.399","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b2398684-296c-46d2-a6a9-d9393541023c/f86f45ec-1d87-40fa-8127-7dc420f11e24.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何良壂","保送","師資","馬祖","馬祖日報","教育","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2"},{"id":16325,"identifier":"138563","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訂頒少年不良行為虞犯預防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防止少年不良事件發生，1972年（民國61年）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頒發少年不良行為虞犯預防辦法。根據《馬祖日報》民國61年11月17日報導指出，政委會規定各機關學校凡發現有行為不檢的少年，應立即予以勸導制止或報請有關單位依法處理。為使地區全面防止少年犯事件發生。該辦法重點內容如下： 「一、少年犯適用的年齡在十二歲到十八歲之間。 二、為人父母者或監護人對於其子女或監護之少年，應以身作則，嚴加管教，實踐國民生活須知，培養良好生活習慣，整飾服裝整肅儀容，注意其交友及正當的娛樂，並禁止涉足妨害少年身心健康之場所。 三、如發現有不良傾向難以管教時，得以下規定辦理： （一）請求就讀學校注重指導或利用課餘時間加強德育及體能訓練。 （二）請求就讀學校導師或心理專家施以個別指導。 （三）請求有關之青年團體，加以輔導參加育樂活動。 （四）請求當地警察機關協助輔導。 四、各級學校為預防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發生，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各級學校均應加強訓導工作，注重品德及生活教育，實施家庭訪問及家庭通訊，舉行家長會或懇親會，藉與學生之父母或監護人保持密切聯繫。 （二）各級學校均應注意音樂體育及童子軍活動，擴充設備嚴密管理，並舉辦演奏會、表演會、展覽會、交誼會、郊遊參觀及其他有助益少年身心之康樂活動。 （三）各級學校應推廣指導活動，注重個別差異，並推行導師責任制，加強校外生活之輔導。 （四）各地社會教育館及其他社教機構等應定期舉辦有關青年問題及家庭教育之座談會徵文演講或辯論等，以資擴大宣傳。」</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8CF0796F-28BD-4CC0-BFA4-9AEEC497B9BF","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49:48.492","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bf5b898d-b73f-4db1-b8ea-90b023882c53/3b7230c3-10b8-45ed-ad63-025ecfa812a2.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不良行為","苟雲森","馬祖","馬祖日報","教化","教育","連江縣","學校"],"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3"},{"id":16329,"identifier":"138564","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之選舉人名冊陳列公告於各村辦公室-馬祖日報","description":"<p>根據《馬祖日報》民國61年12月07日報導，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選舉人名冊已由連江縣選舉事務所於1972年（民國61年）3月編造完成，同時分送至各鄉，並訂於12月8日起至12月12日止，在各村辦公處分鄰陳列公告五天，每日陳列公告閱覽時間，以辦公時間為準。選舉事務所並作以下說明： 一、各村辦公處收到選舉人名冊時，應注意清點及是否完整，以免臨時補救之困難。 二、選舉人名冊公開陳列閱覽時，應在各村裡辦公處門首張貼公開閱覽公告及懸掛閱覽處，紅色紙招示，以利公民前往閱覽。 三、各村里辦公處在公告閱覽期內，村幹事應負責管理接受公民申請更正，不得外出，如有重大事故必須外出時，應妥為安排代理人，並應切實。注意防止選舉人名冊遺失或撕毀情事。 四、選舉人名冊在公告閱覽期間，各鄉鄉長、民政幹事應巡迴督導各村辦公處切實辦理。 五、選舉人如發現選舉人名冊錯誤或遺漏時，於閱覽期間內以書面或口頭向村辦公處提出更正，口頭提出者，各村幹事應予以記錄，凡接受公民申請更正時，應詳細填具申請更正情形報告表，並儘可能在備考欄加蓋申請人印章，但不可強令蓋章，惟其錯誤原因與更正要點均應註明，以便辦理。 六、選舉人名冊經公開陳列公告閱覽期滿後（即12月12日下午下班時截止後），由各村幹事親自將原冊及申請更正情形報告表一併報送鄉公所，最遲於12月13日轉送戶政機關查對戶籍簿及會員名冊，選舉人名冊經查與戶籍簿及會員名冊相同並無錯誤時，仍以戶籍簿及會員名冊為準，在戶籍簿及會員名冊未更正前，不因申請人之申請而予更正。 七、選舉人名冊如更正過多，鄉戶籍機關應視實際情形需要重新抄錄送縣選舉事務所與鄉公所發交投票所備用。 八、各鄉戶籍機關應於公開陳列公告閱覽更正確定後，依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代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造具選舉人數統計表，於12月14日前連同更正情形報告表呈報縣選舉事務所，至以副本連同統計表抄送鄉公所。 九、各鄉公所應將選舉人名冊之陳列地點，閱覽起訖日期等洽請轄區內各級學校，利用升降旗或適當時期，由學校有關人員告知學生轉告家人及鄰居，屆時踴躍前往閱覽選舉人名冊。 十、各鄉公所，除利用各種集會宜導外，並應配合鄉村民眾服務工作等機會，鼓勵公民踴躍前往閱覽選舉人名冊，以減少遺漏與錯誤。</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05560F04-878A-49E4-AB41-70994ED76520","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0:25.474","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4c5e3c3b-a243-4f72-8392-a09a5afa36a3/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之選舉人名冊陳列公告於各村辦公室.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民意代表","何良壂","馬祖","馬祖日報","國大代表","連江縣","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選舉人名冊"],"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4"},{"id":16331,"identifier":"138565","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訂頒滅蠅比賽計劃-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杜絕蒼蠅滋生，預防蠅媒傳染病之流行，以維防區軍民健康，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訂頒滅蠅比賽計劃，並訂於1973年8月下旬以後實施檢查。根據《馬祖日報》民國62年08月23日報導，防衛部稱：「根據蒼蠅的習性及繁殖地點，滅蠅應採下列方法： 一、廁所應裝置紗窗紗門，廁孔及儲糞池，必須加蓋，且應有專人負責，每日清洗與消毒，定期噴灑BHC及消毒劑。 二、垃圾桶（箱）應每日清除一次，集中傾倒於垃圾坑內，設法焚燒，臨時垃圾坑未滿時，層層覆土，至滿坑時填平，另挖新坑。 三、家畜（禽）欄，應儘量集中一處，每天應勤加打掃及用水沖洗。 四、清理排水溝，清除營區附近空瓶（罐），整理環境，不使存有污水。 防衛部官員稱：發動滅蠅運動，各單位可用蠅紙及蠅拍，噴灑BHC及速滅松、撲滅成蠅，及使用殺蛆劑，撲殺幼蛆，要求目標如下： 一、在本防區之部隊機關鄉村與學校工廠住所，見不到蒼蠅。 二、所有糞便垃圾，污物及排水溝中，無蛆存在。 三、任何角落見不到暴露之糞便、垃圾或有機廢物。 四、無任何阻塞不通之污水溝或污水池存在。 五、各碉堡及營房規定清潔範圍內（部分內容缺失）。 防衛部訂頒的檢查辦法中，除防區駐軍分甲、乙、丙、丁組實施檢查評分議獎外，馬祖政委會所屬單拉，應比照自行訂定檢查編組，同時配合實施。其檢查標準如下： 一、採用改良之哥特氏計蠅格佔百分（文字缺失）廚房、廁所、垃圾坑、家畜欄及營區所發現之蒼蠅，以各處所檢查之數字平均，即得該單位之蒼蠅密度。 二、如蒼蠅數目過少，無法使用計蠅格計算時，得以實效計算之，並視同良好單位。 三、廚房、廁所、垃圾、家畜欄（文字缺失）狀況佔百分之五十。 四、餘佔百分之二十，依檢查組配合件查項目評定之，以上檢查所得之成績，即為該單位之總成績。 獎懲規定： 檢查成績評定為各組第一名，且成績在九十分（含）以上者，頒發獎牌乙面，單位主官按權責核予記功以上之獎勵，如不滿七十分（不含）者，其主官按權責核予處分，並實施複檢，如複檢再不滿七十分（含）者，其單位主官核予記過之處分。」</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E46A41FF-0D6D-4155-B5B6-12AF5FBD56BB","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0:44.071","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a83c7a92-e178-47e9-96dd-515e7a57fe41/fc2b4d5c-741c-4cdc-b540-4b715e8c3f58.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夏超","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傳染病","滅蠅","蒼蠅","環境衛生"],"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5"},{"id":16333,"identifier":"138567","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推行馬祖標準度量衡統一-馬祖日報","description":"<p>傳統馬祖物資的交易與交換有地方自成的系統與方法，然軍隊大量外部人口的急速入駐，在物品的交易上產生許多紛擾。根據《馬祖日報》民國47年01月16日報導指出，1957年（民國46年）由連江縣商會為統一交易方式，提出標準度（量）衡暫行辦法，實行統一訂定秤尺與管理，以市秤、尺為準，錢秤至貳斤為止，斤秤至拾伍斤為止，大秤至貳百伍拾斤為止，市尺分一市尺及二市尺二種為原則。並於當年12月中旬理監事暨小組長聯席會議上，通過全總各商戶統一換發度量衡的議案。隔年一月至台灣本島訂做度具與衡具，發放於取得營業執照之商戶及小販，要求使用並作廢原有器具。而於四月的商會理監事會議中，因應連江縣政府的規定，將原訂定之標準度（量）衡辦法中的市斤為基準，改由公斤制。連江縣政府並於當年度6月1日開始推行公秤制度與公斤制。</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9B413F0C-B972-4BE5-8B9A-696B160B242A","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1:04.587","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3a48b69c-5ca1-492e-86d5-c79cccbc825a/30560a68-0cf2-4713-a0f8-99cea9dab2cd.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度量衡","秤","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7"},{"id":16336,"identifier":"138568","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整飭軍容禮節會議，訂定補充實施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馬祖日報》民國46年10月06日 報導指出，因應應於國防部通令整飭軍容禮節實施辦法，由指揮官連同召集軍事副主官，軍政正副幕僚長，各科組長，直屬部隊營連隊長，各守備隊營長以上主官等，考量地方實際情形後，擬定補充辦法如下：「 一、禮節 1.只認階級、不分單位。低階必須向高階敬禮，對懸有國旗牌之車輛（含盟軍）亦應按規定敬禮。 2.同階必須相互敬禮。（盟軍亦同） 3.駕駛兵在駕駛進行中可免敬禮。 二、服裝 1.服裝一致，未奉令換季前，不得隨便穿著。 2.服裝須整潔並佩帶階級、符號標幟。 3.軍常服外，不得穿著規定以外之服裝。 4.軍便服裏面不得穿有領襯衫。 5.冬季穿著大衣僅限於第一線服勤哨兵及後方夜間服勤衛兵，其餘人員非在室外攝氏十度以下不得穿著。 6.軍服上下顏色必須一致，配件必須擦亮。 7.軍帽必須照規定戴好。 8.穿著軍鞋應扣緊鞋帶並保持整潔與光亮。 9.不得穿著雜色襪子。 10穿雨衣時鈕扣必須扣齊，雨帽不得拖掛頭後。 三、儀態 1.儀表要莊嚴。 2.態度要大方。 3.精神要振作。 4.鬍鬚須常刮。 5.頭髮須修剪整齊。 6.不大聲談話。 7.不隨地涕吐。 8.咳嗽要用手帕掩嘴。 9.坐時穩重端莊。 四、行動 1.走路要勇往邁進不得左顧右盼。 2.不得插手口袋及背手插腰。 3.二人以上同行必須步伐一致。 五、乘車 1.軍人乘坐軍車除演習時由演習部隊長依狀況自行規定外，其餘必須設置坐位，未設坐位者不得乘坐。 2.交通車限於坐位乘人不得站車上。 3.軍車裝運物品時，物品上面不得再搭乘人員。 4.乘車除傷患外，不得躺臥。 六、行為 1.不賭博、不走私。 2.不吵架 3.不打架。 4.不酗酒。 5.不偷竊盜賣。 6.不與民眾發生糾紛。」</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08A284C0-0C82-4206-BE79-3BE1401ABE4F","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2:15.583","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a87569da-b30c-423f-86a8-7d1411f93f09/0674c75b-14a8-4eb8-8627-1070f9254a85.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軍容","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禮節"],"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8"},{"id":16338,"identifier":"138569","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政府訂定研讀總統新著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馬祖日報》民國46年10月18日報導指出，「戰地政務委員會為加強政務大隊官兵及連江縣所屬行政幹部，學校教職員及社會工作人員對於與中國抗戰的共識，國防部戰地政務工作第一大隊暨連江縣政府訂定研讀總統新著“蘇俄在中國”實施辦法。研讀方式分為四種： 第一、個別研讀。 第二、心得報告。 第三、定期測驗。 第四、讀後（書面）心得報告。 按照分配依次在週會上報告心得，全書測驗共分四次，全書規定在四十七年二月研讀完畢，在明年三月二十五日前將研讀心得報告（書面）送交大隊部或縣政府，由評審委員評審分別給獎。 分組評定給獎名額如次： 甲、軍事組——大隊及各中隊官兵錄取一篇。 乙、行政組——縣府各科室及附屬機構錄取三篇。 丙、鄉政組——全縣錄取一篇。 丁、村政組——全縣錄取三篇。 戌、教育組——全縣教職員錄取三篇。 巳、社會組——全縣男女可自動參加寫作錄取一篇。 庚、社團組——全縣錄取一篇。」</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83B5042F-3335-4AAC-90FB-8B3385405E56","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2:45.466","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7e685426-9449-4178-b422-623c0b3eca89/6364e527-c66a-43d0-8c45-74df4a0b8c12.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思想教育","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蘇俄在中國"],"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69"},{"id":16340,"identifier":"138570","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商會設立豬隻屠宰管制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傳統馬祖地方較少養殖毛豬，初期國軍進駐時，豬量稀少，豬肉供不應求，導致價格浮動劇烈；豬隻屠宰商少，為求高額獲利，有壟斷市場的傾向，亦有豬隻灌水、私宰逃稅等事情曾出不窮。根據《馬祖日報》民國46年10月27日報導指出，連江縣商會為解決相關現象，於1957年設立屠宰管制辦法，進行管控。由商會統一向政府申購所需之毛豬數字，然後按屠宰商人數字，公平分配各屠宰場每批申購之數字，須自配售之日起至售完之日止，按每批豬隻稅單，檢送商會檢收，本縣各村自養之豬隻，屠宰前三日須向駐地村公所登記備案，以免發生私宰，漏稅現象。另外連江縣政府因應馬祖物價浮動，馬祖政務委員會內的物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相關價錢，並明令規定豬隻各部位之價格，如1960年頒布的價格為例，如毛豬每百斤1260元、豬肚每斤17元等。但辦法執行不彰，私宰逃稅、灌水等現象仍層出不窮。</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430D4471-CA7F-459F-BCF0-6520714E14FD","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4:15.485","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40d5d96d-1262-4cec-bedb-eb0d4253fdca/4ebf8aa1-9376-456b-a0a1-9d608e57458f.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不二價","毛豬","物價","物價評議會","馬祖","屠宰管制","連江縣","管制"],"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70"},{"id":16343,"identifier":"138571","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政府訂定流動人口管制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因於戰地政務時期下，馬祖為一戰地，為嚴密監控人口來往流動，確保馬祖防區，由連江縣政府訂定人口登記管制辦法，經由政務委員會核定實施，於1957年（民國46年）公告。根據《馬祖日報》民國46年11月6日報導指出，於辦法中規定的流動人口，包含的旅行人口與留宿人口，均須申請登記，規定嚴格。登記手續為台灣本島來往旅客（旅行人口）應繳驗國民身份證及台灣省入境證，本縣居民（留宿人口）應繳驗國民身份證及島嶼間出入境證。 流動人口登記期限為一個月，必要時得申請延期，最多2次。手續由地方村公所負責辦理，屬旅行人口者由村公所填寫流動人口登記聯單發給當事人收執備查。屬留宿人口者由村公所登記於留宿簿內。凡流動人口不依法申請登記或申報不實者，當事人及留居戶長均須依照受違警罰法之規定，予以處分。</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14C4FFD8-6C34-4B72-9E7B-3F4738F023EF","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09:55:08.145","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59448d1e-5c04-4207-ad58-51142284687f/d9c76c93-3c17-4c4c-8727-166cfa61c0ae.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人口流動","人口登記","出入境","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71"},{"id":16350,"identifier":"138572","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連江縣政府訂定戰時民眾傷亡撫卹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適應戰時實際需要。配合地區特性，連江縣政府訂定戰時民眾傷亡撫卹辦法，《馬祖日報》民國46年12月19日 報導指出，該辦法規定戰時民眾死亡撫卹以新台幣計算，其金額如下：「 （一）死亡者收埋費一千元。 （二）重傷者三百元並予醫療。 （三）如因重傷不治而致殘廢者，得酌情予以長期送台安置或救濟之。 戰時民眾傷亡標準如下： （一）因受戰火傷害而至死亡者。 （二）因受戰火傷害而致重傷者（身體殘廢或致死亡或重傷者）。 （三）其他因戰火損傷建築物，因間接傷害以致死亡或重傷者。 戰時傷亡民眾由其親屬向連江縣政府申請撫卹，並由縣政府報請政委會備查，尚若無直系親屬，或無產業可資辦理善後者，或者雖有直系親屬，而無力辦理埋葬或治療者，皆可由鄉（村）公所或被傷害之親屬得代申請撫卹之。凡申請撫卹之戰時傷亡民眾，經連江縣政府核定，即填發撫卹令，發由原撫卹單位轉達受領人或其親屬，撫卹受領人接到撫卹令後，應具領據，連同撫卹令直接向縣政府領取。」</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4316B094-F641-44B8-8444-5657BB2294F1","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10:12:54.571","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ff58fe22-38b8-4a00-9155-a3f68c378010/2bc2c46a-6724-4d7c-b94b-6fa8c05dba18.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民眾","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傷亡撫卹","戰地政務"],"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72"},{"id":16353,"identifier":"138573","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政務委員會特訂定查禁不良書刊實施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為清除不良書刊，實施文化消毒，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政務委員會特訂定查禁不良書刊實施辦法。根據《馬祖日報》民國46年11月21日報導指出，規定之清查期間內，各級機關、團体、學校主管，應督令所屬員工澈底清除所有不良書刊均應自動繳銷，會屬各單位及駐本地區其他單位得逕繳政委會，縣屬單位繳由連江縣政府彙報。各級負責單位所查獲或收繳之不良書刊均應繳交政委會予以焚燬。不良書刊項目如下： 「（一）含有共匪毒素者。 （二）詆毀政府違反國家民族利益者。 （三）不利於反共抗俄言論影響民心士氣者。 （四）歪曲是非顛倒黑白之謬論或報導者。 （五）背棄倫理道德文字和謬論者。 （六以攻訐私人為目的有損私德者 （七）繪聲繪影描述淫穢字畫妨害風化者。 （八）以偵探武俠或謀財害命的黑社會故事為題材跡近誨盜或導人為惡者。 （九）描述頹廢消極等屬於灰色文字者。 （十）其他有損心理健康之各種不良讀物。前項不良書刊包書籍、刊物、雜誌、報紙、畫報、手冊、圖片、歌曲、連環畫及其以文字或圖畫可供讀者均屬之。」</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AE70955E-7210-4A2B-BEA2-0545A33887A9","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10:13:28.344","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d1bdd43a-c8e0-45b5-9b15-96d9108baee4/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政務委員會特訂定查禁不良書刊實施辦法.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不良書刊","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禁書","管制","辦法"],"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73"},{"id":16355,"identifier":"138574","indexCode":"Culture_Event","imageLicense":"PDM","contentLicense":"OGDL","title":"馬祖指揮部招開會議加強消防實施辦法-馬祖日報","description":"<p>有鑑於海軍馬祖巡防處失火受損嚴重，馬祖指揮部於1958年1月18日的幹訓班會議室，召集馬祖地區軍政各級首長，指示加強消防實施辦法，根據《馬祖日報》民國47年01月19日報導指出，辦法重點有「各陣地掩蔽部、廠、庫、站應準備足夠撲滅發生火災之消防砂、水，尤其對電燈電線之安全性，應隨時予以檢查。使用柴油爐及煤油爐時不得滲用汽油，改裝之汽油爐嚴禁使用，並不准在民房中以煤（汽）油爐取暖，並規定各級部隊均須有消防之編組，俾能於火警後立即處置。萬一不幸時發生火災。 現場處置之指揮權責亦經明確規定並區分消防部隊為兩組，一組撲滅火源，一組負責火牆隔斷。在發生火警時，其附近部隊應不待令令，立即出動，攜帶消防器材，協助撲滅，救火指揮官並須衡情派出警戒，指揮首先應搶救之爆炸，易燃，及重要文件物品。 在火災發生時，第一線海防部隊同時應加強警戒，衛生單位派出救護組，憲兵同時出動以防匪諜擾亂縱火。 火災後之處置分為四點：一、捕懲火首。二、清掃火場。三、緊急救助。四、迅報損失。此項辦法並規定以地區為單位，由守備隊指導，舉行消防演習，俾提交各級人員之臨場警覺，至民眾方面之消防，則由連江縣政府督導實施之。」</p>","originalUrl":"https://cmsdb.culture.tw/event/C28078F6-2B6C-4A25-BB17-166CB90874C9","createDept":"連江縣政府文化處","lastUpdateDate":"2020-07-25T10:14:39.57","images":["https://dcm.s3.hicloud.net.tw/new/f_upload/collection/2019-06-03/ca4ce611-4d62-4fd4-835c-e68e39fa1109/95164092-c840-4d69-8d84-b9f8a9c690eb.jpg"],"subjects":["社會與政治"],"keywords":["火災","災害防治","消防","馬祖","馬祖日報","連江縣"],"tcmbUrl":"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574"}],"total":9409}